我校单独招生成绩由文化综合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特长技能加分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为650分。
(一)文化综合成绩(满分360分)
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文化综合知识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门课程构成,成绩直接使用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以各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为准,其中A为90分,B为80分,C为70分。
(二)专业基础成绩(满分250分)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高中应具备的时政常识、文史地常识、音体美常识、自然常识四个方面,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科学素养及知识水平。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总分250分。
(三)特长技能加分成绩(满分40分)
凡持有以下证书(原件)者,特长技能直接认定为40分。(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者。(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者。(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者。(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者。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均达“C”以上(含“C”)。

第六条复试成绩评定及合格标准(一)复试成绩的评定1.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成绩,在考生回答完问题后,由复试小组每位教师当场分别独立评定。每名考生单科(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面试终成绩为相应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评定成绩的平均成绩。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由复试领导小组指定的老师评定。3.考生复试成绩构成: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40%。(二)复试合格标准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所得成绩均达60分以上的,即为复试合格。任何一项成绩未达到

(一)复试成绩的评定1.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成绩,在考生回答完问题后,由复试小组每位教师当场分别独立评定。每名考生单科(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面试终成绩为相应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评定成绩的平均成绩。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由复试领导小组指定的老师评定。3.考生复试成绩构成: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40%。

(一)文化综合成绩(满分36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文化综合知识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门课程构成,成绩直接使用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以各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为准,其中A为90分,B为80分,C为70分。

(三)特长技能加分成绩(满分40分)凡持有以下证书(原件)者,特长技能直接认定为40分。(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者。(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者。(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者。(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者。

(二)专业基础成绩(满分250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高中应具备的时政常识、文史地常识、音体美常识、自然常识四个方面,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科学素养及知识水平。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总分250分。

成绩评定1.各面试教师按照各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协议企业的要求对面试考生进行现场成绩评定,并签字确认;2.各面试组工作人员负责统计考生成绩,考生的面试成绩为3位面试教师评定,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合格(含)以上即为通过面试,面试成绩评定为合格。面试结束后,面试组将经组长签字的考生面试成绩统计单和评分表原件交单独测试招生办公室。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办公室2017年3月31日附

2、成绩评定(40分)等级优良中差分值40-30分30-20分20-10分10分以下标准动作正确,协调、连贯、实效;技术运用合理、运用效果好;战术配合意识强、实战效果较好。动作正确,协调;技术运用较合理、运用效果较好;战术配合意识较强、实战效果较好。动作基本正确,协调;技术运用基本合理、运用效果一般;战术配合意识一般、效果一般。动作不正确,不协调;技术动作不合理、运用效果差;战术配合意识差、效果

成绩评定我校单独招生成绩由文化综合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特长技能加分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为650分。(一)文化综合成绩(满分36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文化综合知识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门课程构成,成绩直接使用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以各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为准,其中A为90分,B为80分,C为70分。(二)专业基础成绩(

成绩评定我校单独招生成绩由文化综合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特长技能加分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为650分。(一)文化综合成绩(满分36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文化综合知识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门课程构成,成绩直接使用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以各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为准,其中A为90分,B为80分,C为70分。(二)专业基础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