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南京大学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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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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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400-传真电话:025-监督电话:025-招生主页:http://bkzs..cn电子邮箱:aonju@.cn官方微博:@南京大学本科招生(新浪)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蓝鲸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400-传真电话:025-监督邮箱:jw3@.cn招生主页:http://bkzs..cn电子邮箱:aonju@.cn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蓝鲸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5-、、、监督电话:025-招生主页:http://xsc..cn/zsxx微信平台: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咨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一楼)电子邮箱:njcdz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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