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在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教育厅[2007]3号文件精神,为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2013年起,省教育厅批准我院试点单独招生。学生参加文化联合考试,经过学院综合测试,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单招计划性质与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一样,所录取学生与高考录取学生享受国家同等待遇。
我校根据以下录取规则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1、普通类、艺术类和报考地铁公司订单专业考生的录取
(1)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2)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1门“合格”折算为10分,不合格不赋分。
(3)录取规则:未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的不予录取。已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的考生,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根据考生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录取。服从志愿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跨科类录取。
(4)地铁公司订单专业的录取:参加地铁公司联合面试且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才能按照上述录取规则被录取在地铁公司订单专业。录取后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未取得地铁公司联合面试合格证的考生,不影响非地铁订单专业的录取。
2、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
(1)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2)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1门“合格”折算为10分,不合格不赋分。
(3)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分科类按考生总分高低,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同一专业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原则上合计不超过6人。总分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高者依次录取。录取后的特长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具体办法详见附件附件
政策加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定结果为准。
招生范围及对象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报考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
招生专业、报考生源要求及人数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科类生源科类人数学费(元/年)备注1铁道通信信号3理科理科生504140适合男生,含4名特长生计划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3理科理科生504140适合男生,含4名特长生计划3软件技术3理科理科生5041404会计3文科文理不限5041405铁道交通运营管理3文科文理不限504140适合男生,含8名特长生计划6旅游管理3文科文理不限5041407物流
4、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吗?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招生计划性质、学费、住宿费、毕业证书、日常管理等方面与高考学生完全一致,仅仅是录取方式不同。
单独招生的指导思想 1、通过自主单独招生,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2、自主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后能否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后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可以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招生专业、报考生源要求及人数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科类生源科类人数学费(元/年)备注1铁道通信信号3理科理科生504140适合男生,含4名特长生计划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3理科理科生504140适合男生,含4名特长生计划3软件技术3理科理科生5041404会计3文科文理不限5041405铁道交通运营管理3文科文理不限504140适合男生,含8名特长生计划6旅游管理3文科文理不限5041407物流
本招生简章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报名条件是什么?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我院的单独招生: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
2、什么是高职单独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是从2007年开始实施,由教育批准在全国4省8所国家示范院校开展试点,总计划2000名,目的是通过试点,积极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具体发展历程如下:(1)2008年单独招生试点院校的范围扩大到8省区20所,计划5000名,其中江苏2所招生计划为810名。(2)
1、什么是单独招生?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在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教育厅[2007]3号文件精神,为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2013年起,省教育厅批准我院试点单独招生。学生参加文化联合考试,经过学院综合测试,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单招计划性质与普通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