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核验。考生需提交材料如下:①准考证;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具体事项说明如下:a.历届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n)进行学历认证。b.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n)进行学籍验
1、申请人在研究生部规定时间内提出报名申请,同时向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2)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可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参阅招生专业目录,并进行网上报名(http://yzb..cn/admission/registeronline/examwaiver/registerstep1.ahtml)、打印申请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申请材料未寄到者,其网上申请无效。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1)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初选。重点审核:²硕士学位证书;²毕业论文:选题符合学科方向;水平;²硕士课程成绩:优良²获奖及科技成果材料:真实、可靠²外语成绩:符合要求²身体健康。
(1)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组的意见,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申请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电话申请复查。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6)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申请人必须保证网报及书面申请材料的一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递交,恕不退还。
1、2017年2月27日-3月9日,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1)学习能力(10分),主要评判本科GPA、硕士期间成绩;(2)研究能力(20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已有研究工作总结及代表性学术成果来评判;(3)研究潜力(10分),由所报导师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研修计划来评判;(4)外语水平(10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英语成绩证明来评判。
1)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初选。重点审核:²硕士学位证书;²毕业论文:选题符合学科方向;水平;²硕士课程成绩:优良²获奖及科技成果材料:真实、可靠²外语成绩:符合要求²身体健康。
2.各学院(系)组织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2、学院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差额复试。【材料寄送截止时间】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请在2013年9月26日前寄送至微电子学院教务办(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大楼102室微电子学院教务办陆老师收,邮编200240)。注:若无法保证书面材料在9月26日前寄到,可以将材料先扫描成电子版在9月26日前发送至practice@ic..cn,书面材料可以晚些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