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相关部门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1.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3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2.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后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6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属上海市常住户籍(含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相关部门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1)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6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2)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后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户籍地址信息及本人信息所在页);
2、参加上海市2014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试的非本市户籍考生。
⑦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三校生(纳入入学当年招生计划的来沪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应、历届三校生除外)须提供能在沪报考普通高校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⑦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三校生(纳入入学当年招生计划的来沪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应、历届三校生除外)须提供能在沪报考普通高校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7、符合非本市户籍考生在沪报考普通高校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
7、符合非本市户籍考生在沪报考普通高校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