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
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按照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此类推。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英语专业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除英语专业外的文科专业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专业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我院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时,辽宁省考生按文化课成绩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级考生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体育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艺术类录取办法
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我院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我院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注:我院划定艺术类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下和没有参加我院专业测试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二是我院未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照生源省级省考艺术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省考艺术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按照生源省级省考艺术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省考艺术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不组织专业考试,只招艺术文科考生。
8.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3月20日
体育考试时间:2014年5月6日-7日
文化考试时间:
时 间上午下午9:00——10:3014:00——15:305月10日(周六)语文数学5月11日(周日)政治英语
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和体育成绩进入控制线后,按文体综合分分专项、分男女、按比例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6×30%+体育分×70%)
9.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24-89166657 传 真:024-89166657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费收费标准:体育教育专业4000元/学年?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4000元/学年?人;休闲体育4800元/学年?人;英语专业4800元/学年?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4200元/学年?人;新闻学专业4200元/学年?人;旅游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人;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结合我校办学条件制定招生计划。分省计划依据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状况,结合本校的就业情况按需分配;分专业计划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我校不做预留计划。我校无语种和招生无男女生

计划特别说明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语种。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按照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此类推。

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40201体育教育4体育学教育学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体育学教育学040207T休闲体育4体育学教育学040202K运动训练4体育学教育学040204k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4体育学教育学120202市场营销4工商管理管理学120401公共事业管理4公共管理管理学120901k旅游管理4旅游管理管理学120212T体育经济与管理4工商管理类

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沈阳体育学院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3361平方米,专任教师46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3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8921万元,图书72万册。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投档比例为10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考生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按照院校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投档比例为10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考生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按照院校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投档比例为10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按照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此类推。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