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凡参加过我院本科阶段的加试和政治考察工作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专科加试,所有考生加试一次即可。特别提示!1、未携带“高考准考证”和《政治考察表回执单》的考生禁止参加加试;2、“高考准考证”已被打孔的考生禁止参加加试;3、参加加试的考生可携带适量巧克力等充能食品,适量吃早餐,保证充足体力;4、由于加试时间较长,天气较热,场地有限,建议考生及家长自备午餐,携带遮阳、雨伞等用品。
1.请报考我院的北京考生按时参加加试。加试时间:2014年6月26日--2014年6月27日(任选一天参加即可)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加试地点: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豆各庄1号)。
7.所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进入加试现场,一经发现取消加试资格。
8.身体不适的考生请根据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加试,并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4.参加我校加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政审回执单、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签字笔,有特长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我校不针对有特长的考生进行现场加试),请自备饮用水,并将所有物品装入自备塑料袋内。
3.参加我校加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政审回执单、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签字笔,有特长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我校不针对有特长的考生进行现场加试),请自备饮用水,并将所有物品装入自备塑料袋内。
2.凡准备参加我院加试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填报我院志愿且高考总分达到提前批二本、提前批专科控制线以上的。(2)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提交了政审材料的。(3)未参加过北京警察学院组织的加试的。
3、参加加试的考生须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政治考察表回执单》、1张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签字笔,自备饮用水,并将所有物品装入自备塑料袋内。
3.参加我院加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自备饮用水,并将所有物品装入自备塑料袋内。
4.参加我院加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政审回执单、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签字笔,有特长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我院不针对有特长的考生进行现场加试),请自备饮用水,并将所有物品装入自备塑料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