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3.报名方式2013年联合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cn)进行网上预报名,还可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华侨考生须在内地各报名点现场确认、考试,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报名时华侨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
3.答题方式2015年联合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的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严格按规定作答,考生在指定区域外作答不给分。
联系方式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西南楼B101、B102邮政编码:430072联系电话:027-传真:027-电子邮箱:wdzsb@.cn网址:http://www.aoff..cn新浪微博:http://t..cn/腾讯微博:http://t./whuzsb4231附件:武汉大学2014年招
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100人左右。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若生源不足时,可适当调减招生计划;若报名人数多且生源质量高,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我校2016年不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预科生。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收费标准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收费标准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收费标准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收费标准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