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考及对口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普通中专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复员军人等。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中职学生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各类体现特长的证书及证明原件。

报名方式1、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按要求下载并填写《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考生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报名。2、每位考生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是否同意调配志愿。3、每位考生报名时应在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专业能力面试、文艺及体育特长生专业面试各项中,根据所属考生类别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1、参加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考及对口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普通中专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复员军人等。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学院地址:宜宾市西郊新村74号邮政编码:644003招生咨询电话:0831-、纪检监督电话:0831-传真:0831-学院网址:http://www.;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宜

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1、参加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及对口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普通中专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复员军人等。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1、参加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普通中专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历的复员军人等。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1、参加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普通中专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复员军人等。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1、参加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考及对口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普通中专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复员军人等。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