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每名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
(四)体检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体检时间为4月4日、6日上午(地点为校医院),考生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组织管理1、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部署,按时完成各项复试工作;2、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负全责;3、按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两个学科组成复试小组。
2、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6000元/人/年。定向就业考生无国家助学金;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1、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学制2.5年;
(2)专业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满分为150分。
2、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负全责;
(1)外语水平测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试题满分30分,与专业综合笔试同时进行。
3、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