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类专业:调剂系统缺额调剂时间为:3月20-24日(24日下午17:00第二类专业缺额关闭)。待调剂结束,约于3月26日左右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第一轮复试拟安排在3月28-3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调剂系统缺额调剂时间为:3月20-24日(24日下午17:00第二类专业缺额关闭)。待调剂结束,约于3月26日左右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第一轮复试拟安排在3月28-3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调剂系统缺额调剂时间为:3月20-24日(24日下午17:00第二类专业缺额关闭)。待调剂结束,约于3月26日左右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第一轮复试拟安排在3月28-31日,

3.各院系所联系方式第一类专业调剂考生,直接与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表(另行公布),外地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调剂表发给拟调剂单位。各单位办理后,传真或快递至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五、调剂工作有关要求1.调剂至“转化医学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项目”的考生,须符合我校《“转化医学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关于招生的要求。2.研究生学院将对各单位的调剂结果进行审核,不符合调剂规定的考生,将不在调剂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不予进入复试。六、有关信息学校代码:10366学校名称:安徽医科大学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邮政编码:

(三)考生资格审查考生来校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历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历届生应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应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考生来校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历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历届生应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应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

五、调剂工作有关要求1.调剂至“转化医学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项目”的考生,须符合我校《“转化医学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关于招生的要求。2.研究生学院将对各单位的调剂结果进行审核,不符合调剂规定的考生,将不在调剂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不予进入复试。

6.复试准考证复试阶段准考证,于复试报到时现场发放,具体复试安排届时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查阅。复试阶段准考证,于复试报到时现场发放,具体复试安排届时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查阅。复试阶段准考证,于复试报到时现场发放,具体复试安排届时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查阅。

第一类专业: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一级学科各专业(含学术型及专业学位),管理学门类的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这些专业因整体生源充足,一轮复试均不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只进行校内一志愿考生调剂。二轮复试视具体情况再确定是否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及接收条件。采取线下申请与线上填志愿相结合的办法。各学院(系、所)各负其责,研究生学院负责后审核及在调剂系统中发复试通知。各院(系、所)调剂工作,归口到研究生管理部门,在各院(系、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各院(系、所)可根据学校调剂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一、生源调剂原则生源调剂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生自愿的原则。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符合我校招生报考指南所规定的拟调剂专业的报考要求(如英语六级、学历、学位要求等,具体见招生报考指南,特别要注意备注栏目的要求)。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未经网上公示的缺额,一律不得调剂考生。有缺额的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必须按照缺额计划数的1:1.5比例差额调剂(第二类专业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以备调剂生源的择优选拔。招生计划已完成,没有缺额的专业一律不再办理调剂。不接收已被我校第一轮复试拟录取的考生调剂,不接收已自愿放

一、生源调剂原则生源调剂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生自愿的原则。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符合我校招生报考指南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要求。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未经网上公示的缺额,一律不得调剂考生。校内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一级学科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校内生源整体严重不足的一级学科有关缺额专业可校内外同时调剂。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各专业:报考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至有空额的学术型专业,但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至有空额的专业学位专业(含同一学科内部)。有缺额的专业(达线人数<计划数)在调剂生源

一、生源调剂原则生源调剂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生自愿的原则。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符合我校招生报考指南所规定的拟调剂专业的报考要求(如英语六级、学历、学位要求等,具体见招生报考指南,特别要注意备注栏目的要求)。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未经网上公示的缺额,一律不得调剂考生。不接收已被我校第一轮和第二轮复试拟录取的考生调剂,不接收已自愿放弃第一轮和第二轮复试拟录取的考生调剂。

一、生源调剂原则生源调剂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生自愿的原则。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要求。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未经网上公示的缺额,一律不得调剂考生。校内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一级学科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校内生源整体严重不足的一级学科有关缺额专业可校内外同时调剂。学科内部(学术型、专业学位间调剂)、学院内部优先调剂。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各专业:报考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至有空额的学术型专业,但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至有空额的专业学位专业。有缺额的专业(达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