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时间: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22日,请参照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2.考生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4)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5)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

2.考生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4)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5)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

3.报名“申请-考核”制选拔的考生,请于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报考学科所在学院初审。 考生应提供翔实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材料寄送。申请者在2019年1月7日17:00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共计9项(邮寄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202室,电话:010-62751476。请务必在申请资料封面及快递备注中注明申请专业和学院,即“国家发展研究院-相关申请专业”):(1)《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在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书,经确认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

11、网报成功后申请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邮寄(送)申请材料至学院办公室周老师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院办公室周老师联系电话:010-82322002材料邮寄起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EMS),逾期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院办公室周老师联系电话:010-82322002材料邮寄起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EMS),逾期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

11、网报成功后申请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邮寄(送)申请材料至学院办公室王老师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学研究院办公室王老师联系电话:010-82323419材料邮寄起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EMS),逾期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学研究院办公室王老师联系电话:010-82323419材料邮寄起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EMS),逾期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

(3)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邮寄(送)材料地点:报考学院研究生科,时间: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28日,请参照报考学院安排。复试期间,考生(申请考核、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务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后学历证书原件、后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至所报考学院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地点见报考学院复试相关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还须根据报考学院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复核:a.报考非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ISSN刊号)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原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五)资格审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邮寄(送)的报考材料,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报考要求严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取消报考资格,不予准考。邮寄收件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院,邮政编码:100044,联系电话:010-51688153,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邮寄报考材料,请务必使用EMS邮寄。

(1)申请考核考生邮寄(送)报考材料地点:报考学院研究生科,时间: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22日,请参照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5日—2015年1月22日,请参照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