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入学复查1.新生入学报到后,将按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2.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时,对考生的身体进行复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病情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第二条学校全称:池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06。学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第七条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组,负责对“专升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3.各专业的招生对象应是与本科专业大类相同或相近的专科专业毕业生。
3.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第四条学校“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由网上填报打印的“池州学院2014年对口自主招生报名表”1份;
2.由网上填报打印的“池州学院2014年专升本自主招生报名表”1份;
2.由网上填报打印的“池州学院2015年专升本自主招生报名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