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培正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05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花都区赤坭培正路53号;邮政编码:51083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培正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培正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第四条院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第四条院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东培正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高文翔监督电话传真电子邮箱163答案来源于2017年广东培正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学校网址招生网址答案来源于2017年广东培正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广州市花都区赤坭培正路53号;邮政编码:51083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培正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059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广州市花都区赤坭培正路53号邮政编码510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培正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059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广州市花都区赤坭培正路53号邮政编码510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培正学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培正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