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指导、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学院概况学院名称: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校性质:省属院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标代码:12907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南城十五路

机构设置1、单招工作领导组:组长:韩仁海上官凤副组长:李颖、邹德奎、郦洪晨、李洪涛组员:韩杰、王洪章、赵宝林2、考务组:组长:李颖(1)命题组:组长:王洪章组员:刘宇、朱旭、花向东、董伟健(2)考场组:组长:胡彦杰组员:费学军、张冰、崔玉波、王果隆(3)评卷组:组长:王洪章组员:赵宝林、张太国、胡彦杰3、录取组:组长:韩杰组员:杜秉洲

招生计划与专业2015年我院在黑龙江省下达单招计划1000人,各专业及计划数见下表:

八录取原则1类类考生按报名人数比例分别录取2类考生录取方法按照考生志愿招生计划依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全省统一组织的科目成绩计算即思想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6科的总成绩考生原始的考试分数由省招考院直接提供由高到低录取综合素质线上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当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出现同分的情况时将按照思想政治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生物的科目顺序按单科分值高低排序进行录取3类考生录取方法按照考生志愿招生计划依据远程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素质线上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

二招生原则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答案来源于2021年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招生原则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考院领导、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招生原则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考院的领导、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招生原则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办领导、指导、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招生原则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考院领导、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招生原则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指导、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