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负责推免生复试及录取的监督工作。投诉电话:025-85811026,电子邮箱:jiwei@.cn,联系人:林正兴。

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负责推免生复试及录取的监督工作。

(二)为使保送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保送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四条南京工业大学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南京工业大学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南京工业大学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南京工业大学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2.我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