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对获得自主选拔拟录取资格者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自主选拔拟录取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终确认自主选拔考生录取资格,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此次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保持一致。
3、设有自主选拔录取提前批次专业填报的省份,考生须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资格认定及优录政策。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招生专业(类)计划和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别、分专业(类)划定优录资格线,确定优录名单,公示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1.优录政策分为两等,分别为: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录取,享受此政策人数不超过优录考生总人数的40%;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

5、在我校2014年“金善宝”中学生夏令营中考核“优秀”及“合格”者。

2021年南京农业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

2022年南京农业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

3、坚持自主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2、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请注意: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各省招办有关政策,在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资格名单。

报考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015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5月15日17:00前登录我校招生网站缴纳考试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终确认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须根据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录取资格公示及确认1、学校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对获得自主选拔拟录取资格者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自主选拔拟录取资格。2、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终确认自主选拔考生录取资格,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此次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保持一致。3、设有自主选拔录取提前批次专业填报的省份,考生须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