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知识考核、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及加分的总和,结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能力、语文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分数和专业课分数均过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分数和专业课分数均过线,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加分办法对获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证书的考生,可分别给予30、40、50的加分;符合国家高招照顾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也给予相应加分。
(三)凡被我院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全部录取工作在4月25日前结束。
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录取原则和身体条件(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知识考核、职业能力考核(专业技能)成绩及加分的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能力、语文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分数和专业课分数均过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分数和专业课分数均过线,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二)身体条

实施原则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制定单独招生章程,实施“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录取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按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第一专业。3、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和专业测试分数均达省控分数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4、体育类专业录取:文化分和专业测试分均达到省控分数线,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5、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条件符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和身体条件(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知识(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折合成绩)、职业技能(专业技能)(技能竞赛和职业资格证书折合成绩)的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专业技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二)身体条件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知识考核、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及加分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能力、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知识(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折合成绩)、职业技能(专业技能)(技能竞赛和职业资格证书折合成绩)的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专业技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五章测试办法与录取原则1.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2.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知识考核、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及加分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能力、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加分办法按《河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加分政策规定执行。对获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证书以及省市级技能比赛获奖的考生,可根据具体情况加20到50分,详见学院招生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试、职业能力考试、加分政策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院确定预录取名单后将于公示,公示结束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届时,被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录取原则(一)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知识考核、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及加分的总和,结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能力、语文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分数和专业课分数均过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分数和专业课分数均过线,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