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我校将通过报名系统对是否收到考生材料予以反馈,请于报名期间的周一、周五进行网上查询。
注:凡有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为考生实名提供推荐材料的,推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4、对符合报名条件第1-5条的考生有关材料和笔试成绩进行复核,确定合格考生的名单。
(3)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中第3、4、5条的入选资格考生,确定1个入选专业。我校按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公示入选资格考生,无人申报或无服从调剂的专业不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在我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5、对符合报名条件第6条的考生单独进行资格审查、单独划线,单独确定合格考生的名单。
(3)符合第4条的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上一年度被认定为农村户籍的学生不需要再重新填写相关表格,申请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重新上交证明材料(困难证明材料同上)。
③符合我院自主招生加分政策(具体见第九条)的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报名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一册。考生必须在2013年3月20日前将报名相关材料寄(送)达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材料可由考生寄(送)至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寄(送)。材料寄送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237158(如选择邮寄报名材料,请使用邮政
(5)符合第6条的考生需提供对农村或农业问题的思考、见解与自己的打算。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邮寄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
1.考核方式:符合第1条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考核,符合第2、3、4条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
1.考核方式:符合第1、2条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考核,符合第3、4条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
4.符合第4条的考生需提交中学校长推荐信,推荐信模板可在我校招生报名系统中下载。
6)符合报名条件第4条的考生,需提供能证明自己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书面材料(如材料为复印件,参加面试时需出示原件)。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我校将通过报名系统对是否收到考生材料予以反馈,请于报名期间的周周五进行网上查询。注:凡有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为考生实名提供推荐材料的,推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