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文理科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分别对应三个考试类别科目组。
51.各批视情征求志愿与降分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
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自选模块;
第二批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
第三批为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体育类录取分本、专科(高职)两批进行。体育类录取分本、专科(高职)两批进行。(1)各体育类加分项目: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第一批为“985”、“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
41.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各批的提前录取院校为传统志愿。
42.艺术类第一批为传统志愿,艺术类第三批和体育类的本、专科批均为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