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政策相矛盾,以考生所在省录取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3、本原则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新规定为准。
(三)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发布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和信息。
1、具备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2015年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2018年4月8日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2017年6月6日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3、本原则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新公布为准。学费标准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艺术类9000元/学年;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住宿费650-1200元/学年。若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新批复标准执行。考生可登陆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n/html/492.htm查询2011-2013年全国部分省
3、本原则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