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第一志愿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两个平行的第二志愿采取“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录取,即: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遵循位次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顺序从前到后检索,经检索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向该专业投档。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基础水平考试成绩排序,如位次仍相同,则接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理科按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未能录取,另一专业未录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到另一个专业。
4: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5:被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一):招生范围:面向吉林省,招收已参加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已参加吉林省2015年对口升学统一考试报名的应届、往届中职毕业生。(二):报名条件:1.具有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2.要求考生参加2015年吉林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

(二):报名条件:1.具有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2.要求考生参加2015年吉林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

1)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设置一个第一志愿,两个平行志愿)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1:学院将申请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并对报名费缴纳情况进行核对。审核合格并已缴纳报名费者,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2: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二)综合素质测试以语文表达、职业潜能、职业素质为主,满分300分。测试形式:面试测试时间:30分钟面试主要内容包括:思维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心理素质、沟通协调能力。

1:经审核合格的考生本人应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禁止他们替代;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3: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未能录取,另一专业未录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到另一个专业。

(二)网上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1:按照专业为单位的原则,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考生总成绩)上传至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2: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与学院取得联系或申请复查,学院将认真受理考生复查申请,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向考生反馈。

(一)录取原则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2:第一志愿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两个平行的第二志愿采取“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录取,即: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遵循位次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顺序从前到后检索,经检索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向该专业投档。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基础水平考试成绩排序,如位次仍相同,则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