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理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规定的班额,合理编制当年普通高中分县(市、区)招生计划,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分学校招生计划。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优质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比例,原则上要达到该校当年总招生计划的50%。
(二)稳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各设区市划定的普高低录取控制线以下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高考复读班”,也不得以“择校生”“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学生。从2016年起,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单个校区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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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2年(时间截至2019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2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2021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范中职招生行为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市颁招生计划,合理设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需向其他设区市招生的,应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发函,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招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答案来源于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2022年龙岩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

2021年龙岩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

2020年龙岩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

规范招生行为,稳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一)合理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规定的班额,合理编制当年普通高中分县(市、区)招生计划,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分学校招生计划。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优质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比例,原则上要达到该校当年总招生计划的50%。(二)稳定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