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专业发展、市场人才需求、生源计划编制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本院生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指导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并制定学院各专业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指导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第十六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第十七条 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会影响今后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身高155cm以下学生不宜报考护理、助产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中经省招办调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区生源计划的,学院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招生省市的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考生均可通过省招考院提供的途径查询,也可登陆学院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和红河州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至12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课本费等费用。
第二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学院申请困难学生补助,学院建立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院办学地点:云南省蒙自市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式误导性信息,本院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3-3643417
电话传真:0873-3649578
邮编:661100
E-mail:@***
招生QQ群:天使之梦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在辽宁省录取批次:2020年为专科批,2019年为专科批。2020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在辽宁招生专业有临床医学等1个专业。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辽宁招生计划(2020年)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临床医学理科专科批普通类三年1
2018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在河北招生专业有陶瓷制造工艺、文物修复与保护、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材料工程技术等4个专业。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河北招生计划(2018年)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材料工程技术理科专科批普通类-2建筑材料工程技术-3
招生计划及专业专业名称计划类型科类专业代码专业代号计划数招生对象要求学费药学高职单招单招文理兼报 5000元/年药学高职单招单招三校生兼报建议药学类专业报考5000元/年药学单招建档立卡单招文理兼报 5000元/年药学单招建档立卡单招三校生兼报建议药学类专业报考5000元/年眼视光技术高职单招单招文理兼报 5000元/年眼视光技术高职单招单招三校生兼报建议医学类专业报考5000元/年眼视光技术单
三五年制大专招生计划学校代码联合办学点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号计划数建档立卡代号建档立卡人数招生对象学制学费530750文山州卫生学校720201护理1145155云南省内初中应往届毕业生5年前三年在各联合办学点就读执行联合办学点学校收费标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学费减免政策后两年转段后回到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校本部就读不再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实际每年缴费4000元530750文山州卫生学校720301药剂31253255年530750普洱卫生学校720201护理13252355年530750普洱卫生学校720502医学影像技术53254355年53075
招生计划(一)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并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招生计划专业名称计划类型科类专业代码专业代号计划数招生对象要求学费药学高职单招单招文理兼报 5000元/年药学高职单招单招三校生兼报建议药学类专业报考5000元/年药学单招建档立卡单招文理兼报 5000元/年药学单招建档立卡单招三校生兼报建议药学类专业报考5000元/年眼视光技术高职单招单招文理兼报 5000元/年眼视光技术高职单招单招三校生兼报建议医学类专业报考5000元/年眼视光技术单招建档
招生计划专业名称计划类型科类专业代码专业代号计划数招生对象要求学费药学高职单招单招文理兼报 5000元/年药学高职单招单招三校生兼报建议药学类专业报考5000元/年药学单招建档立卡单招文理兼报 5000元/年药学单招建档立卡单招三校生兼报建议药学类专业报考5000元/年眼视光技术高职单招单招文理兼报 5000元/年眼视光技术高职单招单招三校生兼报建议医学类专业报考5000元/年眼视光技术单招建档
2016年招生计划2016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三校生招生计划
制定依据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试大纲。
第四章招生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专业发展、市场人才需求、生源计划编制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本院生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指导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并制定学院各专业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