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2016年接收调剂的专业目录学术型研究生招生目录学科专业代码和名称复试科目所在学院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联系邮箱020202区域经济学1区域经济学经济学院0451-88036815李老师@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学院0451-88036829张老师29489366@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3思想政治教育案例分析人文社会科学学院0451-88036176沈老师shenjianhong601@070100数学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学院0451-88036206冯老师fengyutie@126.

(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注:以上奖、助学金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8、有关学科专业奖学金,由各学院设立,具体咨询所在学院。学科专业奖学金与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兼得。以上奖助政策不包括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定向就业考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入学奖具体规定,近期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另行发布。

(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不含MBA考生)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1.一等奖学金:凡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2.二等奖学金:除“本条1”以外的其他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1.一等奖学金:凡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2.二等奖学金:除“本条1”以外的其他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一、黑龙江科技大学奖、助学金政策我校设有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不含MBA考生)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1.一等奖学金:凡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2.二等奖学金:除“本条1”以外的其他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二)

四、奖助体系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所有全日制在学研究生设有国家助学金,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4、研究生入学奖5、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三助”津贴。6、研究生特困补助和助学贷款。学校每年都对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情况的研究生进行补助。同时,学校设有助学贷款,以资助家庭困难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7、培养业务经费。用于资助全日制研究生进

(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不含MBA考生)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1.一等奖学金:凡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2.二等奖学金:除“本条1”以外的其他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一、黑龙江科技大学奖、助学金政策我校设有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不含MBA考生)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1.一等奖学金:凡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2.二等奖学金:除“本条1”以外的其他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