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各单招院校要成立2016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单招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等事宜。单招院校校(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单招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招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单招工作,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评阅、录取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大高职单招工作宣传力度,省教育考试院将统一编制、印发高职单招招生简章,并在官方网站(http://www.***.cn)发布单招院校相关信息。河北单招网(http://www.***)作为全省高职单招网络宣传平台,也将统一发布各单招院校招生简章、方案等内容。各设区市教育局要不断开拓思路,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高中段学校师生的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各单招院校也要积极配合,主动与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宣传媒体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对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和计划等内容进行宣传,为高职单招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严格招生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各高职单招院校要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招考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26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各单招院校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考试录取,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对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如考试期间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舞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还要取消有关院校单招资格一至三年,并缩减统招计划。各单招院校要在高职单招工作全部结束后,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段教育学校。
附件:1.2016年河北省实施高职单招院校名单
2.高职单招院校招生简章(模板)
3.高职单招院校单招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4.高职单招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申报表
河北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16日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 命题组成员:在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 命题依据:(1)文化基础考试命题范围:数学、语文、英语三科,一张卷。数学主要考核中学数学基础知识、应用数学、趣味数学及逻辑思维能力;语文主要考核人文社会常识、中学语文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能力;英语考核学生的中等学校基础英语。(2)职业技能考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辨反映能力、专业技能、职业素养等职业技能。
| 考试时间 | 科目 | 备注 | |
| 2016年4月9日 | 上午 (9:00 - 11:30) | 文化基础考试 | 文化基础免 试考生除外 |
| 下午 (14:00 - 17:30) | 职业技能考试(面试) | ||
(一)录取原则
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学院根据考生联考成绩,按照“公正、公开、公平”及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根据考试成绩,学院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公正、公开、公平”及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3.同分考生处理:按语数外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缺考处理:未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只参加一科考试的考生如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准予录取。
5.二志愿录取办法:我院认同其他院校单招单考及所有联考的单招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与前面相同。
(二)时间安排
4月15日前,学院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生成绩;
4月17日,学院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一志愿考生体检和成绩信息;
4月22日,学院一志愿网上录审备案;
4月23日,学院编制征集计划并在考试院网站公布;
4月23日20时至24日16时,未被录取的单招考生进行二志愿征集;
4月27日至28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二志愿录取备案;向河北省考试院报送数据光盘、违规处理情况书面材料、免试相关材料。领取新生录取名册。
4月29日学院将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已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报到证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2373号
邮政编码:053000
咨询电话:0318-2668112 2129797 2125959
学院网址:http://www.***
电子信箱: zsjyc99@***
QQ号:
(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其他要求: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应用英语(国际邮轮管理就业方向企业定向班)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2cm以上;空中乘务要求女生身高160cm-174cm,男生身高170cm-184cm;学前教育(企业定向班)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6cm。以上企业定向班学生均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三个专业仅招男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65cm(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身高不低于170cm),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高于300度,无纹身。
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我院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认证,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一)联考单招2016年我省在医药卫生大类(临床医学类除外)、学前教育专业、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财经商贸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旅游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和文化艺术大类进行联考单招。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供本类别所有院校使用。

2022年衡水学院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表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及应用英语专业由我院自主设置考点,实施单招(含面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一)学院成立由麻士琦院长为组长,李洪来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选拔,培训后上岗。(二)办公室及各小

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4月23日至24日)请报考我院的考生于到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衡水市红旗大街2373号办公楼107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考试费100元。

招生对象、院校及计划编制(一)招生对象。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二)招生院校。依据学校申请情况,2016年实施高职单招的院校共计65所(名单见附件1)。(三)招生计划。各单招院校单列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6年专科招生总计划的60%,具体计划数额由院校自行确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各单招院校计划总数经审核并向社

考试组织(一)扩大按类联合组考专业类范围。2016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继续实行不同院校按专业类联合组织考试(以下简称“联考单招”)和院校自行组织考试两种方式。联考单招范围扩大到学前教育、医药卫生(临床医学类除外)、制造、电子信息、土建、财经、农林牧渔、旅游、交通运输和艺术设计传媒等10个专业类。联考单招各专业类实施统一命题(含文化基础和技能测试)、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4.高职单招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申报表河北省教育厅2015年12月16日

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逐步改变“一生一校”的志愿录取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2016年高职单招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实行单考单招的专业实行两轮志愿填报和两轮录取的方式。一志愿设一所院校,考生参加该院校组织的考试,各单招院校按考生考试成绩进行首轮录取备案。二志愿填报采用公布缺额,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方法与首轮相同,首轮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缺额院校的二志愿,由院校审查

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各单招院校要成立2016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单招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等事宜。单招院校校(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单招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招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单招工作,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评阅、录取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的安全及保密工作。(二)拓展宣传渠道,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