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5日至4月15日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报考定向招生的辽西北五市考生报名时,需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
2. 考生报名需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名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签订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生源学校保存备查,保存期一年。
3. 退役士兵报名工作由退役士兵原毕业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生于4月5日至4月15日持身份证、毕业证和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到原毕业学校报名,拍摄电子照片,缴纳考生报名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月11日至15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及获奖存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省辖市级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证明信》(已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出具)或毕业学校出具的《辽宁省大学生退役资格审核登记表》(2016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出具)到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601室,电话:024—26901958)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进行办理。退役士兵考生应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相关文件办理。
4. 4月18日至21日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将考生报名信息和文字材料送交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数据载体使用光盘需密封),并交纳考生报名费(120元/生标准)。
5. 生源学校在组织考生选择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和课程,对照招生学校的专业及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要求(见附件3、附件4)对口报考。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所填的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所填的专业及加试的综合课一致。

(3)汇款缴费:报名费汇入我院财务账户。咨询电话:0415——学院账户: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东人民广场支行

1、报名资格:户口(或工作单位)在辽宁省内从事地质、测量及相关工作在岗职工中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并取得2016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婚否不限。

3、考试科目及分值:文化课综合(数、语,总分200分);专业综合课(100分),总分300分。

2、统考科目违规考生的认定与处理程序(1)监考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事实的依据,并负责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生本人及考场监考员同时签字确认。(2)招生学校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点主考签字,并汇总形成《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同时填写《违规考生

建立考生档案由生源学校负责考生的建档工作。

2.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统考科目为:普通类:外语、计算机;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考试违规处理1.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2、统考科目违规考生的认定与处理程序(1)监考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事实的依据,并负责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生本人及考场监考员同时签字确认。(2

考试1.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2.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统考科目为:普通类:外语、计算机;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3.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4.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5.考试时间为

招生对象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报名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5日至4月15日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报考定向招生的辽西北五市考生报名时,需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2.考生报名需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名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签订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生源学校保存备查,保存期一年。3.退役士兵报名工作由退役士兵原毕业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