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报到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续手续。
3.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4.社会助学:如“李新炎慈善基金会”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职招考招生工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龙岩学院(国标代码:11312)。第三条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东肖北路1号,邮编:364012。第四条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第七条学校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工、文、理、农、教育、经济、管理、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本科院校。

2022年龙岩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社会助学:社会爱心人士或企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李新炎慈善基金会、中国农业银行新罗支行等在学校开展的资助活动。

2022年龙岩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经费和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2022年龙岩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在生源地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到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确认手续。(学校接收助学贷款账号信息如下:户名:,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罗支行,账号:13-)

2022年龙岩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800元/人·年;资助名额按福建助学APP系统划线确定;退役士兵复学后可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第十一条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第十二条学校根据闽价费〔2014〕183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根据市物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住宿费用。第十三条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五条录取新生调档比例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录

3.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和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九条助学办法: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报到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续手续。3.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和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4.社会助学:如“李新炎慈善基金会”等。

第十九条助学办法: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报到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续手续。3.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4.社会助学:如“李新炎慈善基金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