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工作坚决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坚持录取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2全省招生计划录取时在全省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如果该计划在保证生源质量的情况下完不成任务,剩余计划转成贫困县计划。
3.贫困县招生计划录取时分别执行各县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如果该县计划在保证生源质量的情况下完不成任务,可在该县所在市的贫困县范围内完成,如还完不成计划,可在全省贫困县内完成,后剩余计划转成面向全省计划进行录取。
未完成的单独测试计划并入统招计划录取。
4.文理兼收专业的录取按所有报考该专业考生的成绩排序进行录取(不单独划文科线、理科线)。
5.预录结果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5日,公示期满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6.凡被我校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经与省考试院核实,同时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校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引起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基本原则按照甘肃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省内有关普通高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8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兰州工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学校按照“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单独进行招生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基本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2)58个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录取原则:采取“一县一线,分数优先”的大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采取“一县一线,分数优先”的大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原则和办法:(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二)按照考生单独招生的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所报专业,依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序,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录取原则和办法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的领导下,由我校单独组织实施,整个招生录取过程公开、公正、公平。2.录取时分别执行各县的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在各县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如果该县计划在保证生源质量的情况下完不成任务,可在该县所在市的贫困县范围内完成,如还完不成计划,可在全省58个贫困县内完成,终剩余计划转成统招计划进行录取。3.我校根据录

录取原则和办法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2.单独测试招生计划纳入学院2018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录取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3.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其它学校;现代学徒制培养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其它专业。4.通过单独测试招生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

基本原则我校单独测试招生工作坚决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在甘肃省招生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测试、单独组织招生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基本原则。

录取原则和办法:(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二)录取办法:1、75个贫困县区: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招生的成绩,分县区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两个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

录取原则和办法1.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工作坚决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坚持录取过程公开、公正、公平。2全省招生计划录取时在全省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如果该计划在保证生源质量的情况下完不成任务,剩余计划转成贫困县计划。3.贫困县招生计划录取时分别执行各县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如果该县计划在保证生源质

录取原则和办法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的领导下,由我校单独组织实施,整个招生录取过程公开、公正、公平。2.录取时分别执行各县的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在各县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如果该县计划在保证生源质量的情况下完不成任务,可在该县所在市的贫困县范围内完成,如还完不成计划,可在全省58个贫困县内完成,终剩余计划转成统招计划进行录取。3.我校根据录

录取原则和办法1.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工作坚决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坚持录取过程公开、公正、公平。2全省招生计划录取时在全省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如果该计划在保证生源质量的情况下完不成任务,剩余计划转成贫困县计划。3.贫困县招生计划录取时分别执行各县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如果该县计划在保证生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