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分转换遵循自愿原则。
(2)学分转换必须坚持相似原则,转入前后专业教学要求差异较大的课程必须补修,没有可转换的课程不必转换。
(3)按照教学计划,与转入专业课程性质、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均相同的课程无需转换。
(4)原专业所修课程不能转换为转入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课程,在学生自愿的条件下,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第一种方式:可按照学分对等的原则转换为通选课(通选课必须为校内通选课且课程库中现有的课程),转换后分数不变。课程库的课程登陆此网址自行查看http://jwc.***.cn/jxyjgl/pyfa/tzfbrcpy/70290.htm
第二种方式:保持原记录不变,毕业审核时,系统自动计算成通选课学分。
注:1.以上两种方式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2.请院系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学分一旦转换完毕,将不得更改。
3.程序
9月19日之前,各院(系)组织有关学生依据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排查自己的学业情况,并对学分转换给予指导,学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转专业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附件1),院(系)统一审核。
9月20日上午9点前,院系审核过后的《申请表》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并附上成绩单,由院系统一汇总(学院注意完整填写汇总表,附件2)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9月20日下午4点前,教研科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学院。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以免影响转专业学生的选课。
4.注意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来教务处办理的学分转换。

各专业时间安排 时间 专业 学院 9月3日 (约539人) 公共管理类;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方向)、经济统计学、统计学;金融学、保险学(保险精算)、金融工程、投资学、金融学(国际金融英文班);金融学(金融经济)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统计学院 金融学院 国际经济管理学院 9月4日 (约580人) 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注安师)、工业工程;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

1.专业笔试主要测试营员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情况。

户籍迁入原则 1、凡属规定范围内可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新生均可迁入。 2、户籍迁入实行自愿迁入原则。 3、生源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新生不予迁入户籍。 4、北京生源新生不予迁入户籍。

1、我校仅接收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档案;非全日制以及定向考生不得转档案,且不得转户口。

户籍迁入原则 1.凡属规定范围内可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新生均可迁入。 2.户籍迁入实行自愿迁入原则。 3.生源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新生不予迁入户籍。 4.北京生源新生不予迁入户籍。

第二种方式:保持原记录不变,毕业审核时,系统自动计算成通选课学分。注:1.以上两种方式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1.对象2016级已成功转专业的学生。

3.程序9月19日之前,各院(系)组织有关学生依据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排查自己的学业情况,并对学分转换给予指导,学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转专业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附件1),院(系)统一审核。9月20日上午9点前,院系审核过后的《申请表》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并附上成绩单,由院系统一汇总(学院注意完整填写汇总表,附件2)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9月20日下午4点

4.注意事项为提高工作效率,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来教务处办理的学分转换。

2.原则(1)学分转换遵循自愿原则。(2)学分转换必须坚持相似原则,转入前后专业教学要求差异较大的课程必须补修,没有可转换的课程不必转换。(3)按照教学计划,与转入专业课程性质、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均相同的课程无需转换。(4)原专业所修课程不能转换为转入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课程,在学生自愿的条件下,以下方式任选其一:第一种方式:可按照学分对等的原则转换为通选课(通选课必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