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初试科目: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一、关于成绩的说明:公布成绩后,如考生有作弊违纪等情况仍会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初试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本人初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我办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只针对主观题部分,采用机读方式阅卷的客观题部分无法复核。成绩复核申请方法如下: 1.考生登录“山东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4月25日开通,点击直接打开)”,并通过考生编号、姓名与身份证证号码后6位登录系统。 2.登录系统后填写并提交个人复核申请,申请时须根据系统要求填写完整信息,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不予受理。 3.网上申请提交申请时间:2016年4月25日8:30—16:30。 4.所有申请复核的考生均须通过本系统提交申请,我办不接受个人电话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 1.复核申请办法: (1)考生可在查分平台本人成绩页面下方点击“添加复核申请”按钮并按要求提交本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相关信息请务须填写准确。 (2)提交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16:00。 2.成绩复核只针对主观题部分,采用机读方式阅卷的客观题部分无法复核。 3.根据规定,成绩复核工作由工作人员完成,复核内容仅包括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 4.自命题成绩复核结果将于2018年2月7日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统考科目复核结果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核

一、关于成绩的说明:公布成绩后,如考生有作弊违纪等情况仍会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我校部分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有所修改或更新,请考生及时查询本次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关于成绩复核:1.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考生成绩已经我校阅卷人员及工作人员反复核对确认,若考生对我校自命题科目成绩有疑问,请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于2016年2月19日上午9:00――下午2:00(仅此一天,逾期不予办理)至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文化东路91号)艺术剧场313室(电话:0531-86423607)进行核查。2.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统考科目成绩复核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在2016年2月19日上午9:00――下午2:00(仅此一天,逾期不予办理)至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文化东路91号)艺术剧场313室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姓名、考生

二、关于成绩复核:考生成绩已经我校阅卷人员及工作人员反复核对确认,不存在试题漏批及计分登分有误等情况。若考生对我院自命题科目成绩有异议,请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于2015年2月15日上午9:00――下午3:00(仅此一天)至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文化东路91号),艺术剧场313室(电话:)进行核查,逾期不予办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成绩复核由专门工作人员完成,考生不得接触试卷,复核仅限于试卷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阅等项目,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统考科目因网上评卷,一般不提供成绩复核,确实有异议的,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在2015年2月15

2.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统考科目成绩复核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在2016年2月19日上午9:00――下午2:00(仅此一天,逾期不予办理)至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文化东路91号)艺术剧场313室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姓名、考生编号、所查科目、所查科目成绩、联系方式等。由我校汇总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复核,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复核结果通知我校,再由我校通知考生本人。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成绩复核由专门工作人员完成,考生不得接触试卷,复核仅限于试卷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阅等项目,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1.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考生成绩已经我校阅卷人员及工作人员反复核对确认,若考生对我校自命题科目成绩有疑问,请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于2016年2月19日上午9:00――下午2:00(仅此一天,逾期不予办理)至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文化东路91号)艺术剧场313室(电话:0531-86423607)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