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招生专业与学制(一)2016年山东政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分为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两种类别招生。法律硕士(法学)学制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3年。(二)考生可登录“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cn/)“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查询山东政法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三)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201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

(二)研究生“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助学金。每生每月300元。

1、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相关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评选。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硕士生20000元/生。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研究生还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应届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

(二)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覆盖率100%,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2、三助岗位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的研究生,总体覆盖率40%,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

2、三助岗位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的研究生,总体覆盖率40%,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

1、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覆盖率100%,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