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学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有关政策要求,学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标准暂定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学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有关政策要求,学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标准暂定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学年。

3、励学奖学金为鼓励研究生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学校特设立研究生“励学”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覆盖率100%,每年3000元,按月发放。

十四、其他(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二)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新信息。(三)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九、调剂(一)在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相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条件下,考生可调剂到我校参加复试。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二)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十三、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2、三助岗位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的研究生,总体覆盖率40%,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应届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

2、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

三、招生专业与学制(一)2015年山东政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分为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两种类别招生。法律硕士(法学)学制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3年。(二)考生可登录“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cn/)“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查询山东政法学院2015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三)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201

三、招生专业与学制(一)2016年山东政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分为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两种类别招生。法律硕士(法学)学制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3年。(二)考生可登录“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cn/)“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查询山东政法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三)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