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2.5倍的比例,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文、理科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将于高考后进行,具体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中通知。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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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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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初审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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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