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学专业简介-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一定中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高素质技能型中医临床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培养要求:
(一)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和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精神,面向城乡、社区等卫生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各科医疗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本专业学生应掌握中医临床实际工作所必须的中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操作技能,能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研究中医学,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和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
1、毕业时具有较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及医学人文精神,面向城乡、面向社区、全心全意的开展基层卫生服务,树立为医学事业敬业终生的精神。具有良好的人际交流能力,善于与他人合作,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
2、掌握较坚实的中西医各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毕业后能较熟练地运用中西医方法对临床常见病及某些急重症进行诊治。具体能力是:
(1)掌握本专业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具有对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诊断治疗和康复指导能力。
(3)具有对急、重病症的初步处理能力。
(4)能够从事、担负一定科研工作。
(5)能够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预防及卫生保健能力。
(6)达到全国公共英语二级以上水平。
(7)具有国家一级以上计算机操作能力。
3、具有健全的体魄、文明的行为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三、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中医学基础、中医临床医学
四、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原生物和免疫学、药理学、病理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西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伤科学、西医内科学、西医外科学
五、学制、入学程度和时间分配
学制:1、:三年
2、入学程度:高中毕业
3、时间分配:(周)
学年教学考试入学教育、军训和毕业教育毕业实习岗位见习及训练劳动机动假期合计一3722 11052二302 3431052三 2237 1244合计
六、教学见习与顶岗实习
岗位见习:1.2周56学时在教学医院进行,安排在第三学期,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安排;教学见习学时不包含在课程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实验实训学时中。
2.所开设课程实验在相应的实验室完成;岗位职业能力综合训练2周56学时,在学校有关实训室进行。
毕业实习:3.40周1120学时,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进行,具体周数分配:中、西医内科12周,中、西医外科12周,中、西医儿科5周,中、西医妇产科5周,五官科(含中、西医)3周,传染科(含中、西医)3周。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调整情况及时通知学校教务处。
4.各科实习要求见中医学专业毕业实习大纲。
七、成绩考核
考核分考试或考查两种。考查在平时的教学中进行,考试全校统一安排时间进行。
顶岗实习的科室进行出科考试,顶岗实习结束时,写出完整病历一份,成绩合格应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毕业考试科目::①中医外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四门;
②专业技能综合考核。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德育考评合格,体育训练达标,英语、计算机考级获合格证,准予毕业,发给大专毕业证书。
八、就业方向
面向城乡、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从事中医临床各科医疗工作以及与中医学专业有关工作领域。
专业名称: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含专业学位)-甘肃中医药大学
二、学制:三年
三、招生对象:
(一)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招生,要求医学院校毕业,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且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者(时间以获得学士学位的时间为准);
(二)中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生,要求医学院校毕业,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从事临床工作并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费用:第一阶段学费9000元,第二阶段6000元(申请学位论文开题研究时缴纳),食宿费自理。
五、报名方式:
(一)学员下载《甘肃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认真填写,并在工作单位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意见;
(二)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11日登陆:http://www.***.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自行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三)2019年10月11日持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原件(须现场扫描验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科办公室现场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第一阶段学费9000元。
六、学习方式:每学期集中授课。
七、结业:课程结束,考核全部合格者,由甘肃中医药大学
颁发《结业证书》,具备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甘肃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申请硕士学位;未修完全部课程或修完课程而未全部通过考核者,由甘肃中医药大学发给写实性课程学习证明。
八、学位授予:
(一)同等学力申请医学硕士学位须完成相应专业学习计划,
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统一考试,按要求发表学术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授予医学硕士学位;
(二)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须完成相应专业学习计划,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统一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专业:中医学专科,学制三年;-河西学院
(二)一经取得毕业资格在学校发放就业报到证15日内到甲方报到,服从甲方安排,到甲方指定的村卫生室(以下简称定向服务单位)定向就业且连续工作6年(含6年)以上(以下简称服务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负责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为乙方提供聘任岗位,安排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就业。
第四条 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与乙方及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协调为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条 有权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对乙方在校期间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督促乙方毕业后及时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在乙方服务期内保管乙方定向培养取得的毕业证明和个人档案。
第六条 有权建立乙方的诚信档案,公布乙方不诚信记录,并将乙方诚信情况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与甲方签订就业协议后,享受省级财政专项补助。省财政按每人每学年1万元给予补助,三年共补助3万元。专项补助经费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培养院校,由培养院校为每个学生开设专门账户,每年补助经费打入学生个人账户,按照学生完成学业和履约进度,分段支付。其中1.5万元学费补助,每学年0.5万元。1.2万元生活补助,每学年0.4万元,0.3万元岗前培训费,用于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录取的考生参加就业岗前培训费用。
第八条乙方在学校发放就业报到证15日内,到甲方(即定向服务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到,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后,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管理。
第十条 在服务期内,依法享受法律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
第十一条 在服务期内,应当取得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执业地点,不得改变服务单位;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在本县(区、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第十三条 乙方在服务期内,享有村医同等的进修学习的待遇,但不得以升学、培训、调动等为由提出不履行服务期限的约定。
第十四条 在乙方到甲方报到1个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没有为乙方提供就业岗位的,乙方有权自行另谋其他就业职位,而无需就其另谋职位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专项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毕业后未按本协议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按甲方要求时间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经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1个月后乙方仍未报到工作的,乙方须应甲方要求立即退还专项补助费用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费用2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单方面与定向服务单位解除聘用协议,或因违反定向服务单位规定,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定向服务单位依法解聘等情形),从离开岗位之日起,乙方应当按每少服务1年向甲方支付1/6培养费用的比例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培养费用(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补助费用20%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 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到甲方报到或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或者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退还培养费用或其他违约责任的,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建立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培养学生的诚信档案,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不予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承诺服务期限内,省内限制从事医疗行业。
五、协议终止与解除
第十九条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培养费用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费用20%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申请,甲方应予同意:
(一)在校期间,经校方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专家集体诊断,并出具书面诊断书,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服务期内,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专家集体诊断,并出具书面诊断书,确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医疗卫生职业。
六、不可抗力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战争等。
由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双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约定与法律、法规及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培养相关政策规定或精神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部分条款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无效的,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发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承担乙方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其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附件:经签署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经签署的乙方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提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签署)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中医学专业-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专业特色:
专业创建于1953年,已培养毕业生15000余名。专业教师理论基础扎实,教学经验丰富。课程设置以中医专业理论与技能为主,同时结合西医基础与临床知识。该专业毕业生可参加国家执业中医师资格证考试,也可以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获得相应证书,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师资力量
该专业现有专兼职教师49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9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讲师12名,研究生学历10人,“双师型”教师27人。
实验实训:
建有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中医临床实训中心,包括中基中诊实训室、中医内科实训室、中儿中妇实训室、中医骨伤实训室、模拟手术室、急诊实训室等,能够充分满足中医专业实验教学的需求。另外,学院建设了“三站式”模拟考室,场景和设备高度还原了国家助理中医师资格证实践技能考试要求,为学生的考前练习提供了有利条件。
核心课程:
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西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西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妇科学、针灸学、推拿学、中医骨伤学等课程。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中西医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一定的现代医学知识,掌握中医临床诊疗技能,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服务于基层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前景:
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中医临床、预防、保健等工作;升入高校继续学习深造。毕业生就业率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