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其它1、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含农村教育硕士、团支教)占我校2016年各基层招生单位的招生指标。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本人注册基本信息、网上报名并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3、考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未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4、我

一接收专业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生详见苏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答案来源于2022年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接收推免的时间安排1、9月25日前我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接收推免简章、专业目录、推免接收办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时上报本单位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2、9月28日-10月20日,凡是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简章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时确认我校的网上发放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研招办提供的复试名单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每位已确认推免考生,并组织本单位的复试。考生按各基层招生单位复试时间安排报到、验证领取复试通知书,提供并上交学生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

一、接收推免的基本原则及政策2015年我校接收推免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坚决维护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凡推免生中综合成绩位列本专业前2%的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其余推免生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及

一、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基本原则2018年我校接收推免研究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接收推免研究生的优惠政策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享受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一、接收推免的基本原则及政策2016年我校接收推免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坚决维护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二、接收推免安排1、我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接收推免简章、专业目录、推免接收办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时上报本单位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2、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简章的要求于9月28日-10月20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及时确认我校的网上发放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每位已确认推免考生,并组织本单位的复试。考生按各基层招生单位复试时间安排报到,提供并上交学生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学术能力和潜

5、我校不接收MBA、MPA、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推荐免试学生。苏州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9月13日具体事宜与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基层招生单位联系电话基层招生单位联系电话001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东吴商学院(除MBA外)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东吴商学院(MBA)王健法学院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凤凰传媒学院艺术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沙钢钢铁学院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金螳螂建筑学院医学部医学

5、我校不接收MBA、MPA、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推荐免试学生。苏州大学研究生院2015年9月12日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512-65227655,0512-65227656,传真:0512-65112816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基层招生单位联系电话基层招生单位联系电话001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除MPA外)东吴商学院(除MBA外)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东吴商学院(MBA)王健法学院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凤凰传媒学院艺术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沙钢钢铁学院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