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复试工作原则1、围绕教育硕士培养目标,我校教育硕士复试工作采取综合考察方式,在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教师基本技能、教师职业潜力等方面的考核。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统筹兼顾生源的综合学习背景与学科专业背景。3、严格执行2018年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考生权益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3、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有较高职业素养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各学院要明确研究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二、复试工作原则1、围绕教育硕士培养目标,我校教育硕士复试工作采取综合化的考察方式,在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教师基本技能、教师职业潜力等方面的考核。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统筹兼顾生源的综合学习与学科专业背景。3、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4、严格执行2018年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考生权益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3、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各相关招生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有较高职业素养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研究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6、监察处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研究生处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二、复试工作原则1.为了与教育硕士培养目标相配套,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在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教师基本技能等方面的考核。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统筹兼顾生源的综合学习背景与学科专业背景。3.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4.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3.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有较高职业素养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各学院要明确研究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六、复试准备工作1、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1)复试分数线以2018年国家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依据。(2)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均可进入复试,复试、加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综合面试合格、热爱教师教育事业者可优先录取。(3)调剂考生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在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等做进一步的考察与核实的基础上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比例至少应达到招生规模的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度扩大差额比例))。调剂考生不参与排名,不享受我校2018年教育硕士招生优惠政策。(4)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

六、复试准备工作1、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1)复试分数线以2018年国家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依据。(2)调剂考生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在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等做进一步的考察与核实的基础上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比例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调剂考生不参与排名,不享受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3)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正式复试前于研究生处网页上公示。2、制定复试细则各相关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第二批复试细则,确定各学科领域(方向)复试小组成员名单。3、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各相关招生学院要选派经验

六、复试准备工作1.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1)复试分数线以2016年国家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依据。(2)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均可进入复试,复试、加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综合面试合格、热爱教师教育事业者可优先录取。(3)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会同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等做进一步的考察与核实,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比例至少应达到招生规模的120%。调剂考生不参与排名,不享受我校2016年教育硕士招生优惠政策。(4)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