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收推免生计划按学校要求,我院2017年计划接收推荐免试生约85人(学硕70人、专硕15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报考生源情况调整接收计划,并报研究生院同意。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1、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和我校复试规则,落实具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制定本院具体复试办法。2、负责按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3、负责制定本院外语口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命制和考生的口语测试工作。4、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5、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我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强月新、吴爱军,成员:程明、张琦。

接收推免生程序1、9月28—9月29日,夏令营优秀营员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9月28—10月2日,未参加夏令营其他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2、组成评估审查小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于10月9日到校复试。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均需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3、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于10月11日上网公示十个工作日,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

1、9月28—9月29日,夏令营优秀营员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9月28—10月2日,未参加夏令营其他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

(一)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背景评估分占30%。

关于奖学金(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

关于奖学金(一)所有全日制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