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院 | 专 业 | 复试细则及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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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一)录取办法
1.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考生按照各学科公布的实施细则进行择优录取。
2.普通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为:
(1)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20%+初试专业课成绩/2*10%+复试成绩*70%
(2)各学科将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按学科招生计划数分类择优录取。
(3)总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如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则在合格生源中顺次补充录取。
(二)录取原则
1.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学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各学科录取需满足以下条件:
(1)每名导师每年只能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2)原则上每个学科多招收一名在职博士研究生。
(3)每名导师所带的三名在籍博士生中,多包括一名在职博士研究生。
(4)按照上述条件,若某一学科未完生计划,名额将分配给其他生源好的学科。
3.初试专业课成绩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负责。
(三)材料审核。
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将个人申请材料上交,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考生材料由各学院进行审核,报送研招办备案。普通招考考生材料由研招办进行统一审核。在录取前,研招办将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并依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四)打印被录取考生的《考生录取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被录取考生的考试答卷应由研招办保留至考生毕业离校为止。未被录取考生的答卷和其他相关材料由研招办保存一年。
(五)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新生报到后,学校可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二、参加复试考生: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重要提示:查看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用电话与我校研招办联系,以确认复试名单(联系电话:0431—85716566)。
三、参加复试考生: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不含第一批已参加过我校复试的考生)。重要提示:查看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用电话与我校研招办联系,以确认复试名单(联系电话:0431—85716566)。
三、参加复试考生范围2017年3月29日后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第二批调剂考生。重要提示:查看到复试名单的考生请于4月1日16:30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以确认参加复试(联系电话:0431—85716566)。
三、参加复试考生范围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三、参加复试考生: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不含第一批和第二批已参加过我校复试的考生)和拟破格考生。重要提示:查看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用电话与我校研招办联系,以确认复试名单(联系电话:0431—85716566)。
第五批复试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26日,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请查看相关学院复试细则及安排。◆考生4月25日——4月26日上午8:00—下午4:30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南湖校区办公楼1427室),同时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考生4月25日——4月26日上午8:00—下午4:30到学校南湖校区校医院体检。交体检费55元。◆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出现违纪情况,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1.基础科学学院各专业复试考生在南湖校区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参加复试。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各专业复试考生在林园校区
4.相关学院具体复试细则及安排学院专业复试细则及安排人文学院民商法学2016年人文研究生第四批复试按排文档.doc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基础科学学院统计学长春工业大学2016年基础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五批复试实施细则.doc艺术设计学院设计学长春工业大学2016年艺术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五次复试实施细则.doc
第五批复试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26日,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请查看相关学院复试细则及安排。◆考生4月25日——4月26日上午8:00—下午4:30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南湖校区办公楼1427室),同时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考生4月25日——4月26日上午8:00—下午4:30到学校南湖校区校医院体检。交体检费55元。◆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出现违纪情况,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1.基础科学学院各专业复试考生在南湖校区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参加复试。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各专业复试考生在林园校区
第四批复试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2日,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请查看相关学院复试细则及安排。◆考生4月19日——4月22日上午8:00—下午4:30到南湖校区办公楼1427室进行资格审查。◆考生4月19日——4月22日上午8:00—下午4:30到学校南湖校区校医院体检。交体检费55元。◆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出现违纪情况,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各专业复试考生在南湖校区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参加复试。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传播工程学院各专业复试考生在林园校
4.相关学院具体复试细则及安排(各学院复试细则陆续更新)学院专业复试细则及安排人文学院民商法学2016年人文硕士研究生复试按排.doc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外国语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doc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工程(专业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doc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doc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