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时足额缴纳学杂费。未缴纳学费者,不得享受专项奖助学金;学费缴纳不足者,经批准在发放专项奖助学金时扣发欠缴纳费用(含杂费)。
2.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凡获该专业专项奖助学金者,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个别情况特殊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首先退还所获专项奖助学金。其它专业学生转入,从批准转入文件下达的当月起享受专项助学金,专项奖学金按学年统一评定。

四、奖助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享受我院普通计划考生同样的奖助待遇。

1.师资条件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及校内兼课教师23人,其中教授5人,副高职称教师13人;80%以上专任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博士4人;“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超过85%;1名教师为国家级安全生产管理专家,5名教师担任重庆市煤炭行业专家,2名教师为重庆市岩土工程专家。

10.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只招男生;其余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11.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地质专业只招男生;其余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2.奖学金发放金额:按该专业人均不超1000元设置奖学金总额,设置甲乙丙三个等级奖学金,甲等奖3000元,乙等奖2000元,丙等奖1000元。发放条件:获奖学生专业排名为该专业年级人数的前60%,其余条件参照学校学生奖学金发放条件。

本办法适用于2016级及以后就读煤矿开采技术专业的学生。同时,为鼓励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在校生学习,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学校对2016级以前入学的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在校生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专业资助,每生每月发放1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发放条件为学生应遵守校规校纪,无严重违纪记录(若有记过以上严重违纪,停发当月助学金),未足额缴纳学杂费者不得享受。

1.助学金发放金额:每生每月发放5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发放条件:学生应遵守校规校纪,无严重违纪记录。(若有记过以上严重违纪,停发当月助学金)

资助条件1.按时足额缴纳学杂费。未缴纳学费者,不得享受专项奖助学金;学费缴纳不足者,经批准在发放专项奖助学金时扣发欠缴纳费用(含杂费)。2.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凡获该专业专项奖助学金者,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个别情况特殊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首先退还所获专项奖助学金。其它专业学生转入,从批准转入文件下达的当月起享受专项助学金,专项奖学金按学年统一评定。

奖助学金设置及发放1.助学金发放金额:每生每月发放5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发放条件:学生应遵守校规校纪,无严重违纪记录。(若有记过以上严重违纪,停发当月助学金)2.奖学金发放金额:按该专业人均不超1000元设置奖学金总额,设置甲乙丙三个等级奖学金,甲等奖3000元,乙等奖2000元,丙等奖1000元。发放条件:获奖学生专业排名为该专业年级人数的前60%,其余条件参照学校学生奖学金

资金来源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学生所缴纳学费全部用作该专业专项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