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办法依据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北京市《关于完善我市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通知》(京财教育〔2013〕2198号)、《北京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教育〔2013〕2199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京财教育〔2017〕712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博士研究生导师助研奖学金由导师科研课题出资,面向工科和部分理科、管理、文史类等学科研究生设立,用于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活待遇,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研究。标准为每生每年

(三)学校助学金1.临时特困补助。用于对临时产生特殊困难的研究生进行资助。临时特困补助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研究生院确定资助对象并公示。依据其困难程度,临时特困补助标准为1000元和2000元。资助范围:每年为研究生总人数的5%。2.助研津贴。用于补助研究生协助导师或课题组科研工作的劳务津贴。经费来源: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资助标准:博士低标准10000元/人/年;硕士低标准1000元/人/年。资助范围:视导师助研岗位设置情况而定。导师根据科研项目和培养研究生的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岗位并公布岗位设置情况,研究生向导师申请助研岗位并定期获得助研津贴。导师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国家和学校共同出资,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支持其顺利完成学业(标准见表1),每年由财务部门一次性发放。表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表研究生类别年级奖学金金额获奖比例(万元/(%)生〃年)一年级1.6博士研究生二~四年级1.8≤100%五年级(仅限学士直攻博研究1.8生)一年级一等1.0≤100%二年级及以一等1.220%硕士研究生上二等0.950%(学制内)三等0.630%

2022年华北理工大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及比例设置如下

(一)2014级及其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和标准(见下表):—2—层次等级获奖奖励标准经费来源比例(元/人/年)一等30%18000元省拨:10000/年/生博校筹:8000/年/生士二等40%14000元省拨:10000/年/生生校筹:4000/年/生三等30%10000元校筹:10000/年/生硕一等40%12000元省拨:8000/年/生校筹:4000/年/生士二等30%8000元校筹:8000/年/生生三等30%4000元校筹:4000/年/生

第三章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和标准第十一条奖学金种类及标准(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每年10月评审一次。奖励标准:博士30000元/人/年、硕士20000元/人/年。奖励名额由北京市教委每年9月下达。(二)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研究生。其设置和评定视上级拨款情况及研究生的类别、学费标准、年级、学习、科研、综合表现等因素,进行动态管理。该学业奖学金不适用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另由学校MBA管理中心评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所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新生。博士新生均可获得该奖学金。

第十条奖学金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和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且表现优秀。

第十三条助学金种类及标准(一)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15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7000元/人/年,分10个月发放。资助范围:所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二)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本人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三)学校助学金1.临时特困补助。用于对临时产生特殊困难的研究生进行资助。临时特困补助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研究生院确定资助对象并公示。依据其困难程度,临时特困补助标准为1000元和2000元。资助范围:每年为研究生总人数的5%。2.助研津贴。用于补助研

第十一条奖学金种类及标准(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每年10月评审一次。奖励标准:博士30000元/人/年、硕士20000元/人/年。奖励名额由北京市教委每年9月下达。(二)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研究生。其设置和评定视上级拨款情况及研究生的类别、学费标准、年级、学习、科研、综合表现等因素,进行动态管理。该学业奖学金不适用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另由学校MBA管理中心评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所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新生。博士新生均可获得该奖学金。硕士一等奖获得者人数原则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