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学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第一学年100%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不低于全额学费)。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学业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参照学校办法自行制定奖励办法,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
(二)复试时确认硕博连读的推免生,将享受1万元硕博连读奖学金,在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另外,所有硕博连读生均享受300元/月的资助,从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三)推免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国家金、“三助一辅”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等,详见《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
(四)申请“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的推免生,入学后还将获得中心提供的额外资助。
(五)直博生相关待遇见《大连海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方案》。
二、考核组织与招生导师1、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按学科方向成立考核小组,采取博士生导师与学科共同把关的机制,每个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教授职务的专家组成(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必须含考生所报考导师),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及体格检查等。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并对考核结果负责。各学科方向考核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2、招生导师: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的指导导师须为
3.报到时须带的材料:身份证、准考证、政审表(附表4)、体检费、往届考生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带学生证或在校证明、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
1.设计学(服装设计与理论方向)及艺术设计考生需带用具:签字笔、白坯布5米及立体裁剪相关用具。时间:4小时。
2、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已获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本人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已获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9.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后及时与导师沟通基本助学金发放事宜,具体事项见附件3。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发现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5.复试日程见表2。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等相关事宜见本网站公布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表2:复试日程安排时间内容地点4月9日8:00-9:20全体复试考生报到。电话通知9:30-11:30全体复试考生专业课笔试。报到时通知13:30后全体复试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及综合面试。报到时通知4月10日10:00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见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11:00分批向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4月10日16:00前调剂考生登陆“调剂网”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
4.党团员要自带组织关系。大连市以外的党员需将党组织关系开到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大连市内的党员需将党组织关系开到中共大连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带团员证,无团员证的带团员介绍信,介绍信开到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院团委;大连海洋大学应届毕业生的组织关系不用个人办理。
5.入学时缴费周期为一学年,中途不予办理住宿或退宿手续(休学、退学、复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4.党员入学时需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主要信息:组织关系从隶属大连市外单位转入我校的党员,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组织关系从隶属大连市内单位转入我校的党员,介绍信抬头为大连海事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的去往单位均为大连海事大学。团员入学时需自带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共青团大连海事大学委员会。以上组织关系材料入学时应及时交予研究生指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