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见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乐理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2.考试内容
(1)音律与记谱法(约占30%)
① 音与音高:音列、音级及其分组等。
②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③音符与谱表: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含简谱);谱表、谱号等。
④节奏节拍:各种节奏、节拍及其音值组合法。
⑤音乐术语和标记:常用的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速度及力度标记、装饰音和术语等。
⑥译谱: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
(2)音程与和弦(约占25%)
①音程:原位及其转位的单音程、复音程;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不协和音程;等音程。
②和弦:原位及其转位的三和弦、七和弦;等和弦。
(3)调式与调性(约占45%)
①调式: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②调的关系:关系大小调、同宫系统各调、同主音调和等音调。
③调式中的音程及和弦:自然大、小调式;和声大、小调式。
④调式变音与半音阶:调式变音;调式半音阶。
3.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100分,其中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各约占50%。考试时间90分钟。
4.题型示例
详见附录1。
(二)视唱练耳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三)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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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4 17:11

2.考试内容和形式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详见附录3)内选取3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1首作为考试曲目。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详见附录3)内选取3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1首作为考试曲目。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详见附录3)内选取3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1首作为考试曲目

3.考试要求(1)考生必须按照电脑抽签决定的考试曲目演唱,否则视为放弃考试。(2)考生未按要求背谱演唱,将予以扣分处理。(3)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4)考试时一律采用由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考生须自备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

考试须知(一)笔试1.考生应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2.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答题,不得使用其他颜色字迹的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带)。(二)面试1.考生必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选择限定乐器以外的考生,不能报考“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可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

(三)其他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2.考试时,考生须凭“广东省2017年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原件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视为弃考,禁止进场。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3.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4.考场内禁止透露姓名、考号、抽签曲目等个人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及有暗示

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具体要求见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一)乐理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1.考试目的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2.考试内容(1)音律与记谱法(约占30%)①音与音高:音列、音级及其分组等。②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半音、全音、等

1.考生必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选择限定乐器以外的考生,不能报考“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可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的限定乐器之外的考生必须参加音乐术科统考的其他科目(乐理、视唱练耳和声乐)的考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同上,总分满分为195分,本科资格线另行划定。

(2)评分标准面试部分:不限定唱名法。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具体评分标准:面试部分:不限定唱名法。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具体评分标准:面试部分:不限定唱名法。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具体评分标准:①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95%左右给分。

考试性质和目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术科统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音乐术科统考主要考核或检测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通过考试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音乐工作的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合格新生。

(二)面试1.考生必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选择限定乐器以外的考生,不能报考“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可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的限定乐器之外的考生必须参加音乐术科统考的其他科目(乐理、视唱练耳和声乐)的考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同上,总分满分为195分,本科资格线另行划定。2.所有考生均应在考试大纲规定

4.试卷结构和评分标准(1)试卷结构视唱练耳考试满分100分。笔试部分满分75分,其中听音选择题约占30%,听音填写题约占70%。考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部分满分25分,只能视唱五线谱。视唱练耳考试满分100分。笔试部分满分75分,其中听音选择题约占30%,听音填写题约占70%。考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部分满分25分,只能视唱五线谱。视唱练耳考试满分100分。笔试部分满分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