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办法和程序1、学院成立免试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审查报名材料、组织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按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公示。2、考生向我院提交申请: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的考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2017年9月25日截止。3、复试主要以笔试与面试形式进行,有关事项如下:(1)复试考核组成员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雕塑、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六个专业硕士方向具有副高以上教师及相关人员组成。(2)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材料:
(二)工作小组负责起草推免生接收方案、复试安排、成绩复核与汇总、完成拟录取考生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的录取程序等。工作组成员:霍丹群石轶松胡功玲段军睿联系电话:023-65102508
四、录取原则与程序本年度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按一个批次进行。本年度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按一个批次进行。
三、接收程序1.各院(部)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制订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章程。2.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名志愿。3.研究生院与各教学院(部)查看下载推免生信息,院(部)初审同意后向申请者发出复试与否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复试,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1.申请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向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提出免试推荐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5日。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医院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TL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2.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7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专业志愿;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3.考生参加复试。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专业志愿(按照中国研招网规定时间,建议提前2天),网上缴费,通过该系统提交材料电子版:本科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以及推免复试档案,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
二、接收程序与复试录取(一)申请者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n/tm),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我校有关专业志愿。(二)学院对申请者的综合条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的24小时内向审核通过者发放“复试通知”。(三)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应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校参加专业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四)复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五)各学院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学科背景等综合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
二、接收程序与复试录取(一)申请者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n/tm),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我校有关专业志愿。(二)学院对申请者的综合条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的24小时内向审核通过者发放“复试通知”。(三)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应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校参加专业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四)复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五)各学院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学科背景等综合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
二、接收程序与复试录取 (一)申请者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n/tm),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我校有关专业志愿。 (二)学院对申请者的综合条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的24小时内向审核通过者发放“复试通知”。 (三)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应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校参加专业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五)各学院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学科背景等综合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待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