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1)升入本科:我校在校生共有三个升学途径:一是参加全省统一的专升本考试,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一学历);二是可参加我院组织的本科考试,获得本科学历;三是参加全国高等教育,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学历。

2、调整专业:领取准考证时,如对所报专业不满意可进行专业调整。

2.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2017年10月18日—11月16日17:00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 地点:应届高中毕业生由中学负责组织信息确认;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

(三)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

(三)考前准备1.考场设置(1)2014年我校单招单考考场设在第一教学楼,一楼为考生临时休息用,二楼、三楼、四楼为考生考场。(2)每个考场配两个监考员,每个楼层设考2名巡监员。(3)在考前一天,考务人员对考场进行全面检查,对考场墙壁张贴的标语、公示、板报、画栏等均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各考场门上张贴考场号、应试语种及考生准考证起止号。准备完毕后各考场均加封条。(4)教学楼内除考试用教室、办

1、领取准考证: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26—27日。地点: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佳木斯市前进去胜利路52号主楼203室)。

(二)录取原则 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本专业招生计划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同分的考生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依次排序。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

(一)佳木斯火车站或客运枢纽站1、乘坐出租车,到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农校)正门下车,车费7、8元。2、乘坐5路公交车,经三站地,到农校站下车,步行2分钟到达学校。

(4)电子邮箱:hnzysqf@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4)电子邮箱:hnzysqf@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