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由考生本人在4月8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20分;
2.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30分;
3.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40分。
4.获得本专业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加分分值为60分。
5.获得本专业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加分分值为50分。
(二)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加至满分300分为止。

“职业技能”测试加分(一)“职业技能”测试加分是指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各类考生。(二)具有一定职业技能,并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

(五)获得所填报专业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折算分值为50分。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加至满分300分为止。

照顾政策加分(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二)符合国家政策照顾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4月8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三)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加至满分30

(二)符合国家政策照顾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4月8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专业技能加分1.“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2.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

专业技能加分(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在4月9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20分;2.

(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专业技能加分(一)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由考生本人在4月8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20分;2.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30分;3.获得本专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