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入学报到时应携带:(一)欲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应于新生入学时(每年9月30日前)向学校提交《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领表》(以下简称“《申领表》”)及以下相关证明(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应届毕业生除外):1、入学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国有企业工作以及人事档案寄存在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的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交以下两项相关证明:?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工资基金核减单(介绍信)。?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或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须注明经办人和其办公电话),或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须注明

四、学费收费标准硕士每生每学年8000元RMB,博士每生每学年10000元RMB。

五、入学新生于2018年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日期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入学报到时应携带:(一)欲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应于新生入学时(每年9月30日前)向学校提交《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领表》(以下简称“《申领表》”)及以下相关证明(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应届毕业生除外):1、入学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国有企业工作以及人事档案寄存在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的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交以下两项相关证明:?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工资基金核减单(介绍信)。?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或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须注明经办人和其办公电话),或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须注明

三、注意事项(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院成立审核小组,严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认真填写相关表格,确保研究生助学金准确落实。(二)2017年录取的保留入学资格返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资格审核中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要求同上。(三)研工部根据各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复核结果交由财务处审核,并由财务处发至研究生缴纳学费的建行卡内。(四)请各学院按学号顺序整理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汇总表也一并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序。(五)研究生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应全额退还。学校将视其情

一、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一)申请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包括以下三类研究生:1、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应届毕业生;2、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我校的往届生;3、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待就业的往届生。10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研工部提交《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核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纸质版各1份;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对于入学前“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需提交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1、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交《申请表》,学院要确认是否定向、缴清学费,人事档案是否已转入我校(可前往管理科查档);2、往届毕业生:都应提交《申请表》,学院除要确认是否定向、缴清学费外,根据入学前工作性质不同,还应让学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详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文件):

(一)申请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包括以下三类研究生:1、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应届毕业生;2、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我校的往届生;3、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待就业的往届生。10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研工部提交《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核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纸质版各1份;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对于入学前“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需提交证明材料有不同要求,分别如

三、全校研究生入学教育1.时间:入学工作日程详见附件2和附件3,2.内容:入学教育除研究生处统一安排的内容外,其余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内容包括:将研究生纳入本单位受教育对象(即和本科生一起),统一参加新生开学典礼、参观学校特色展览、图书馆、安全教育、校史校情教育、消防演练等学习活动,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学校有关规章制度。3、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1)各单位组织研究生新生参加全校新生迎新开学典礼、所在单位的开学典礼,了解院情;组织单位新生、导师座谈会,初步确定导师分配方案,帮助新生明确学习目标;组织全体研究生新生开展“中国梦”、廉

三、全校研究生入学教育1.时间:入学工作日程详见附件2和附件3,2.内容:入学教育除研究生处统一安排的内容外,其余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内容包括:将研究生纳入本单位受教育对象(即和本科生一起),统一参加新生开学典礼、参观学校特色展览、图书馆、安全教育、校史校情教育、消防演练等学习活动,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学校有关规章制度。3、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1)各单位组织研究生新生参加全校新生迎新开学典礼、所在单位的开学典礼,了解院(系)情;组织单位新生、导师座谈会,初步确定导师分配方案,帮助新生明确学习目标;组织全体研究生新生开展“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