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拟录取的重要内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初试各科成绩均达到我校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复试总成绩作为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简称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原则上根据合格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4.不同报考导师之间的合格考生可以相互调剂。调剂考生由学校按报考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如考生报考的导师已录满,则通过双向选择调剂录取。
5.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及时处理招生考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咨询和申诉电话:025-86718661,025-86718705。
考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辅导员专项)的基本条件1.符合(一)中第1、2、5、6各项的要求。2.已获硕士学位。3.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编在岗,且满3年的专职辅导员(招收比例占70%以上)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限在岗的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4.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5.年龄不超过45周岁。6.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一、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2018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由基准规模、增量和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三部分构成。1.招生基准规模参照上一年度基数,以及学科研究水平与经费、培养力量、培养平台、培养质量、培养成果、生源数量与质量等博士研究生培养条件,2018年院系博士生招生基准规模已在博士生招生目录公布。2.增量安排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编报201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司〔2017〕295号)以及《关于填报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增量细化表的通知》(教发司【2018】20号)的要求,我校2018年博士生计划增量分配原则如下:(1)优先保障国家急需

四、学院学科审核程序审核包括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1.资格初审学院或学科组成资格初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核学科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核,根据初核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全面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全面考核可差额进行,差额比例由各学科根据当年“申请—考核”招生指标(“申请—考核”招生指标以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为基准)及申请人数确定。2.全面考核学院组织成立以学科为单位的专家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

一、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一)招收人数:15人左右。(二)招收专业及导师:除高校思政教师专项、高校辅导员专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外,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其他专业的导师均可招收。每位导师原则上限招1人。

(七)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基本条件1.符合(一)中第1、2、5、6各项的要求。2.报考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一年级、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2)原则上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中科院、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排名位列前30%学科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3)在高水平大学(国外一流大学毕业的考生在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中科院、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排名位列前30%的学科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3.报考类别为非定

2.必修环节一般应填写实践实习,也可按各学科培养方案具体要求填写;

三、考试时间、内容、形式及要求1.考试时间2017年5月11日-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考试内容和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包括英语、经济学原理和专业课。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专业素质、研究计划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研究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水平、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以及身体状况等的评价。3.考试要求考试前应对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以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笔试命题人员及涉题工作人员在试题的命制、印刷、封装、移交、收发、

一、招生学科及计划1.招生学科:应用经济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招生人数:3人(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一.招生学科及计划1.招生学科:应用经济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招生人数:7人(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一、招生学科及计划1.招生学科:应用经济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招生人数:4人(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