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核心课。法理学是以法的本质、历史发展、法的运行、法与文化传统等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法理学不同于部门法学,它研究法学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性与普遍性的问题。按照法理学学科性质与课程大纲的一般要求,该考纲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学的研究对象、西方法理学的历史、法的概念、法的要素、法的形式、效力与分类、法律关系、法律体系、法律责任、权利与义务、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形态、法系、法的发展、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方法、法治与法治国家、法的作用、法与利益、法与自由、法与人权、法与政治、法与传统法律文化、法与道德等。本大纲要求学生初步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并利用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与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概念,法学与其它学科的关系,法学的体系与分科。
2、掌握西方法理学产生、发展的历史。
3、掌握法的概念:法的定义、法的本质及其基本特征。
4、掌握法的要素的概念、法律规则的结构及其分类、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5、掌握法的渊源、法的效力、法的分类。
6、掌握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7、掌握法律体系的基本概念、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8、掌握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分类、法律责任的构成、归责与免责。
9、掌握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10、掌握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成文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
11、掌握法的历史形态的概念,古代法律制度与近、现代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2、掌握法系的概念、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
13、掌握法的发展的一般理论;法的继承、法律移植、法律改革的基本概念与内涵。
14、掌握立法的概念与立法体制、立法原则、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的程序与立法技术。
15、掌握执法与司法的概念、主体、内容、原则以及执法、司法的区别。
16、掌握法律解释类别、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法律解释的体制。
17、掌握法的作用的概念、法的规范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
18、掌握法与自由、法与人权的关系。
19、掌握法与国家、法与党的政策之间的关系
20、掌握法与传统法律文化、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法律意识的培养
21、掌握法与道德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招生专业及专业课考试内容、参考教材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科类招生人数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教材会计学120203文理兼招50会计学原理《新编会计学原理》李海波立信会计出版社(2013版)
招生专业及专业课考试内容、参考教材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科类招生人数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教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605理工5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知识①《计算机操作系统教程》(第3版),张尧学、史美林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②《数据结构教程》(新版),李春葆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注:甘肃政法学院代码:11406。联系方式:甘肃政法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邮编:
考试形式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招生专业及专业课考试内容、参考教材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科类招生人数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教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605理工5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知识①《计算机操作系统教程》(第3版),张尧学、史美林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②《数据结构教程》(新版),李春葆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注:甘肃政法学院代码:11406。联系方式:甘肃政法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邮编:
考试内容:掌握考试大纲的基本概念与基本内容,并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答相关的社会现象与社会问题。第一章法的一般原理法的起源、本质和基本特征法的规范、渊源、分类和历史类型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和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四章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五个部分:阅读理解、词语用法和语法结构、完形填空、翻译和短文写作。(注:听力理解部分,可由考生所报考院校根据其本校专业要求,具体制定实施。)
招生专业及专业课考试内容、参考教材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科类招生人数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教材汉语言文学050101文史50中国语言文学综合知识①《古代汉语》(二册):王力主编,中华书局。②《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③《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注:甘肃政法学院代码:11406。
(十)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体系: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亲属及亲属权:配偶权的产生、内容与终止;亲权的产生、内容、消灭;其他亲属权。(十一)物权的概念、特征;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物权的类型;物权的效力;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的变动。(十二)所有权概念、特征、内容(权能);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所有权的取得;共有;不动产相邻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十三)用益物权概念、特征、
考试内容《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核心课。法理学是以法的本质、历史发展、法的运行、法与文化传统等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法理学不同于部门法学,它研究法学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性与普遍性的问题。按照法理学学科性质与课程大纲的一般要求,该考纲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学的研究对象、西方法理学的历史、法的概念、法的要素、法的形式、效力与分类、法律关系、法律体系、法律责任、权利与义务、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形态、
考试内容《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核心课。法理学是以法的本质、历史发展、法的运行、法与文化传统等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法理学不同于部门法学,它研究法学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性与普遍性的问题。按照法理学学科性质与课程大纲的一般要求,该考纲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学的研究对象、西方法理学的历史、法的概念、法的要素、法的形式、效力与分类、法律关系、法律体系、法律责任、权利与义务、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