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专业5040元/生?年;
2.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年;
3.软件工程专业按规定学分及标准9800元/生?年;
4.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
5.闽台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生?年;“3+1”培养模式的在台湾高校学习一年,“4+0”培养模式的可选择到台湾高校学习一段时间,在台学习阶段学费均按照台湾合作高校的收费标准收取;
6.与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合作办学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与加拿大里贾纳大学合作办学的环境工程专业20000元/生?年,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28000元/生?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均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收取;随着学校的发展,新批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专业收费标准按物价管理部门新核定标准执行。
7.住宿费:1000-13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物价管理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2017年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闽台合作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非闽台合作)、空中乘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及方向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退费标准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
1.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本科一学年16000-18000元;高职(专科)一学年8500-10000元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 2、住宿费收费标准(闽价费[2012]324号):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3、代办费收费标准:教材及考务费:每人每学年6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毕业前余额退还。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5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1.普通专业5040元/生?年;2.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年;3.软件工程专业按规定学分及标准9800元/生?年;4.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5.闽台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生?年;“3+1”培养模式的在台湾高校学习一年,学费按照台湾合作高校的学费标准收取;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0000元/生?年,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8000元/生?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本科专业:①普通专业5040元/生?年;②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年;③软件工程专业按规定学分及标准9800元/生?年;④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⑤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艺术类(含音乐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生?年;⑥“本科国际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28000元/生?年。专科专业:①普通专业6000元/生?年;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1、本科专业:⑴软件工程专业按规定学分及标准9800元/生·年;⑵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含服装表演方向、广告模特与空乘方向)7800元/生·年,艺术设计专业7200元/生·年;⑶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车辆工程专业3900元/生·年;⑷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生·年;⑸其余本科专业3600元/生·年。2、专科专业: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1、本科专业:⑴软件工程专业按规定学分及标准9800元/生·年;⑵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含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广告模特与空乘方向)7800元/生·年,艺术设计专业7200元/生·年;⑶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车辆工程专业3900元/生·年;⑷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生·年;⑸其余本科专业3600元/生·年。2、专科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1.普通专业5040元/生?年;2.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年;3.软件工程专业按规定学分及标准9800元/生?年;4.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5.闽台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生?年;“3+1”培养模式的在台湾高校学习一年,“4+0”培养模式的可选择到台湾高校学习一段时间,在台学习阶段学费均按照台湾合作高校的收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1、普通专业5040元/生?年;2、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年;3、软件工程专业按规定学分及标准9800元/生?年;4、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5、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艺术类(含音乐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生?年;到台湾合作高校学习一年期间,学费按照台湾合作高校的学费标准收取。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8000元